山东政法学院2013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事宜说明 |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2013-3-19 19:59:26 |
山东政法学院2013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事宜说明 各位考生: 我校2013年需调剂招收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鉴于国家复试资格线尚未公布,有调剂我校意向的考生可先申请预调剂登记,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的相关政策。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资格分数线,目前国家复试线尚未公布,可参考2012年国家线,正式复试资格线以国家公布为准。 3. 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法律硕士(法学)既接受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考生,也接受报考法学硕士并且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考生的调剂。 二、申请程序 1.有意申请我校调剂计划的考生可先下载预调剂申请表进行预调剂登记,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请将预调剂申请表发送至邮箱:sdzfyjszs@126.com,无需发送纸质文本。 3.国家线公布以后,请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和申请调剂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三、特别提示 1.请各位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研究生处网站的最新招生信息,可从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sdupsl.edu.cn链接进入,也可直接登录http://yjs.sdupsl.edu.cn/或http://yjsc.sdupsl.edu.cn/查询。 2.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8599998 ,由于咨询考生较多,请考生更多关注我校网上发布的信息。 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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